据哈通社(KAZINFORM)2022年6月22日报道,哈萨克斯坦金融市场监管与发展局代理主席努尔兰·阿卜杜拉赫曼诺夫( Nurlan Abdrakhmanov) 发布通知:哈萨克斯坦打算在法律上将小额贷款的超额支付限额降至50 MCI。"今年,关于规范和发展保险市场和银行活动的证券市场的法案规定,将小额贷款的还款规模限制减少到50 MCI的2倍--从小额贷款金额的100%减少到50%。因此,如果小额贷款的金额为153,150坚戈,那么本金期的超额付款和考虑到延期,以及由于延迟而产生的应计罚金(罚款)将最多为76,575坚戈."他还提醒说,从2020年开始,该机构引入了小额贷款公司强制计算杠杆率(以下简称LDR)的要求,根据这一要求,借款人所有贷款的月支付额不应超过其月收入的50%。2022年2月,为了增加小额贷款公司遵守监管债务负荷值的责任,DIR被列入审慎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和限制清单。同时,每个借款人的CDN信息将被传送到信用局,以便进行业务监测。"2022年2月,该机构收紧了计算QDN的要求,以防止向无力偿还的人发放贷款。该机构发言人补充说:"在用于计算QDN的18项确定借款人收入的标准中,有6项不能可靠地证明借款人正常收入的标准已经被删除,这将大大降低新的消费者在线小额贷款的增长率。此前有报道称,从7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将禁止向小额贷款的债务人收取利息。全国50MPI以下的小额贷款的平均坏账水平为6.6万坚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