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已提高银行本币和外币中的最低准备金要求。国家银行董事会已批准相关决议。国家银行在声明中表示,哈萨克斯坦的最低储备要求标准在中亚地区仍处于最低水平,实际为1.3%的坚戈负债和2.5%的外币负债。哈萨克斯坦将设定新的按月计算指数标准:对坚戈债务为3.5%和5%,对外币债务为10%和15%。同时,为了使银行业适应这些变化,最低储备要求标准将在一年内分阶段提高到目标水平。拟议的修正案是基于对欧亚经济联盟、中亚和高加索地区中央银行应用国际储备要求的国际经验的分析和研究结果制定的。以上国家(不包括哈萨克斯坦)以本国货币计价最低储备要求标准平均水平为4-4.5%,以外国货币计价的最低储备要求标准平均水平约为15%。国家银行指出,对最低储备要求机制的调整是在加强抗通胀导向和完善货币政策工具的框架内进行的,采取的措施将有助于抑制货币供应量的过快增长,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从而提升抗通胀效果。
国家银行的主要目标是将通胀率降至5%,将为此启用所有工具。稳定且低水平的通胀是维持坚戈购买力、保障公民劳动收入以及营造有利于经济平衡与可持续增长的良好环境的关键。
来源:哈萨克斯坦Kapital.kz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