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实施活畜出口配额新规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48天前 | 30 次浏览 | 分享到:

据农业部4月29日文章称,2025年4月30日起,哈萨克斯坦对牛、羊出口实施6个月配额管制,核心要点如下:

1.配额总量

牛类(12月龄以上):6万头(育肥场占4万,商品生产者2万)

公羊(4月龄以上):12万头(育肥场与商品生产者各6万)

2.分配规则

单个育肥场配额≤其养殖容量的30%商品生产者总配额≤500头/企业大型养殖场限制:容量≥1.3万头的牛场,总出口量≤4000头容量≥5000头的羊场,总出口量≤1500头

3.申请条件

申请时存栏量需≥申报配额量的2倍出口牲畜须提前3个月录入国家动物识别数据库

4.有效期与执行

配额随兽医检疫报告生效,须在有效期内完成出口过期后15日内需向监管机构提交出口执行证明

5.数字化管理

配额通过「电子许可证」平台自动分配法规依据:125号欧亚经济委员会决议